各區、縣(市)科技局、商務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發改局,市文創辦,市文廣新局、市衛生計生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推廣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2號)和《杭州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杭州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受理時間:2017年4月15日止,采取書面認定(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二、復核企業 2014年認定(復核)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請復核企業條件、程序和要求與新認定一致。 三、申報條件 申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的企業,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內的企業。 2.企業的注冊地及生產經營地在杭州市所轄區、縣(市)內。企業注冊須滿一個以上會計年度。 3.企業具有法人資格,近兩年在進出口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 4.企業應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6.企業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內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50%以上。 7.企業應與境外客戶簽訂服務出口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戶提供的服務業務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請認定(復核)的企業需提交以下認定(復核)書面申請材料: 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報表》(附件1); 2.企業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論述(1000字以上); 3.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企業工作場所證明復印件(企業房屋產權證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5.經審計的2015年度和2016年度企業財務報表、銷售/服務合同、合作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協議書等材料,其中服務出口業務需提供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外匯收入證明(需提供總額占企業當年總收入35%以上的票據)、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需提供銷售或服務發票(需提供與外匯收入核銷證明總額之和占企業當年總收入50%以上的票據)或者經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和企業技術先進服務業務收入以及服務出口收入表(需提供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外匯收入證明)。 6.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的佐證材料及相關資質證書,知識產權等其他證明材料。 7.企業員工花名冊(注明員工學歷結構、從事服務出口業務人員情況)、企業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單(加蓋社保部門印章和企業公章)、企業員工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復印件(需附企業員工總數50%以上畢業證書)或縣級以上職能部門出具的企業職工總數和大專以上學歷員工數的證明。 8.縣級以上職能部門出具的企業近兩年在進出口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的有效證明或由企業出具的無違法行為的承諾書。 五、有關要求: 1、申請認定(復核)企業必須如實填寫申請材料的各項內容,有關財務方面的數據必須與認定(復核)申請專項審計報告相一致,企業在提交審計報告的同時,須同時提供出具審計報告的中介機構相關資質的證明。 2、申報認定(復核)企業需提交《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報表》一式8份,相關證明材料(需裝訂成冊,A4紙白皮封面,禁用活頁、文件夾)一式3份。 3、申報材料應編制材料總目錄,并按順序逐頁編制頁碼,裝訂成冊。材料裝訂順序為: (1)總目錄(頁碼);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企業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論述(1000字以上); (5)經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和企業技術先進服務業務收入以及服務出口收入表,并附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外匯收入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相關資質證書; (7)企業員工花名冊(注明員工學歷結構、從事服務出口業務人員情況)、企業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單(加蓋社保部門印章和企業公章)、企業員工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復印件(需附企業員工總數50%以上畢業證書)或縣級以上職能部門出具的企業職工總數和大專以上學歷員工數的證明; (8)縣級以上職能部門出具的企業近兩年在進出口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的有效證明或由企業出具的無違法行為的承諾書; (9)其它佐證材料。如: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或研發能力佐證材料、企業或產品的獲獎證書、知識產權證書、客戶評價證明等。 4、申報表及證明材料各一份送交至杭州市商務委員會服務貿易處(市民中心A座1411室),其余材料送交至杭州市科委高新處(惠興路2號科技大廈710室)。 六、申報受理 受理部門:杭州市商務委員會服務貿易處 地點:市民中心A座1411室 聯系人:朱含笑 聯系電話:85257787 業務咨詢: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高新處 聯系人:王慶國 王卸良 咨詢電話:85394613
附件: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報表》 2.關于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推廣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2號)
杭州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
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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