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科合〔2016〕264號
各區、縣(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杭州市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發展,鼓勵企業使用平臺資源開展科技創新活動,促進平臺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優質優惠科技服務,根據《杭州市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和運行管理辦法》(杭科合〔2011〕277號)和《關于推廣應用創新券的通知》(杭科合〔2015〕57號),發布2017年杭州市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服務指南(見附件)。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平臺服務項目的申報對象必須是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申請并使用“杭州市科技創新券”,必須與平臺承擔單位簽訂技術合同,并且該合同已經過合同認定登記和浙江網上技術市場合同管理中心登記。截止申請時,合同已執行完畢。鼓勵企業通過浙江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申請使用創新券。 3.技術合同內容必須符合我市產業支持方向,并符合本服務指南所規定的內容。 二、申報材料 1.經認定的技術合同原件一份; 2.企業財務付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核對后返還); 3.杭州市科技創新券一份。 三、創新券獲取和資助方式 杭州市科技創新券的申請、使用與兌現方法見《關于推廣應用創新券的通知》(杭科合〔2015〕57號)。 四、受理部門及聯系人 地址:杭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西湖區黃姑山路40號)聯系人:張楚信 任容 聯系電話:88923547 87060951
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6年12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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